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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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化学客户产品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迅速处理客户产品投诉,维护公司品牌及产品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以及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特制定叮当化学客户产品投诉管理办法。
二、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销售的产品遇到客户投诉质量发生异常时,依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投诉期限
由于化学品保存的特殊性质,投诉期约定为自发货之日30天内,超出投诉期的投诉一律不予受理;进口品牌由于各进口公司规定,超出投诉期也一律不接受投诉。
四、客户投诉流程
1)客户投诉前需先判断所购产品是否处于相应投诉期内;
2)客户向我司相应销售人员提供投诉产品的相关信息:产品CAS、中文名称、包装、批号等;
3)客户对于处于投诉期的产品根据产品投诉的分类提供或补充相应证据;
4)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及证据后,进行判断处理;
5)给客户处理答复。
由于化学产品的特殊性,叮当化学恕不接受以下投诉:
1、超过质量投诉期的产品投诉
2、非质量报告提及的指标投诉
五、服务投诉
如您对我司服务有建议,在与直接联系人沟通后仍未得到满意答复时,请将事件详情、您的姓名,公司联系方式等信息邮件至我司汤勇总经理邮箱tangyong@dingdangchem.com,我司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